哈尔滨剑桥学院关于开展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毕业论文(设计)改革,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构建一流本科教育体系,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和“黑龙江省本科教育内涵建设与创新发展工程” 相关要求,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决定设立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为牵引,引导学校和广大教师探索推进毕业论文(设计)优化选题来源、深化过程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探索综合评价、论文形式改革等,提升毕业论文 (设计)水平,解决脱离实践拼凑论文、毕业设计与人才培养体系脱节等突出问题,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强化毕业论文 (设计)在提高学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提升实践育人水平中的重要作用。

二、研究主题

拟围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源改革、实施过程改革、管理方式改革、评价方式改革、论文形式改革以及符合学校实际的特色改革等主题开展立项研究,研究期1(含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两个阶段,聚焦2023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际问题,2024年下半年开展理论研究,2025年上半年探索改革实践)

重点支持有意愿、能改革的学院,依托优势学科专业,以高水平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多途径优化选题来源;以跨学科专业联合指导、企业出题产学研合作指导等多种方式深化过程改革;探索毕业论文(设计)前移、与毕业实习联动、与课程体系衔接等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管理方式创新;探索将学生创新实践成果、企业实践成果、毕业设计形成性评价等纳入毕业论文评价标准,综合评定毕业论文质量;在符合《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456)的情况下,可根据专业毕业论文要求,以学术论文为主,兼顾应用性和实践性,探索报告、案例等多种毕业论文形式。鼓励各学院结合自身特色和专业需求,提出其他具有针对性的改革方案。

三、项目申报

()申报数量

各二级学院至少申报1限。

()工作要求

1.本项目应在学院认真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确定改革方向后,统筹设计、统筹组织,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或以导师联合指导跨学科专业学生群体为单位进行遴选和推荐。

2.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限参与1个项目,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在研的省教改立项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不在本轮申报范围内。

()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820日下班前,将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项目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统一报送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谭卜元,联系电话:0451-86673207, 邮箱: jqujwc@126.com



附件:附件1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 改革研究项目指南.pdf

附件2-3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申报书.docx

附件4 本科专业类质量标准对毕业论文要求汇总.xlsx

附件5 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上.pdf

附件6 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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