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负责组织学校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改革,负责学校教学计划制订、教学运行与管理、教学建设与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负责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拟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教学工作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规范的制订及修订工作,并督促执行。

三、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四、组织实施专业建设,包括专业设置、新专业申报、一流专业建设、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建设等。

五、落实五育并举,组织学院实施美育、体育和劳动教育工作。

六、负责教学研究工作,落实OBE理念。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及管理,以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推荐、奖励和推广工作。

七、组织课程建设,包括一流课程建设、课程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等。

八、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安排、规范管理、实习基地建设工作,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九、组织学校教材建设和管理,包括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

十、教学运行管理、教务管理系统维护和拓展工作。

十一、教学资源的配置和调度,包括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的管理和建设等工作。

十二、考试管理,组织安排各种类别考试的考务工作。

十三、学籍信息管理、新生复查、转专业、转学、学业警示等工作。

十四、学士学位管理工作,包括学位资格审核、学位证书制作、发放,及信息上报、注册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部署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