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强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师教学发展、服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能力,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哈尔滨剑桥学院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要求(以下简称“校管理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黑龙江省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立项数量
申报人可自行选择申报重点/重大委托项目或一般研究项目(同一个项目可兼报申请),两者分开评审(兼报的项目两面评审均参与),根据省最终配额确定上报名单。
每个教学单位最多可推荐1个重点/重大委托项目、3个一般研究项目参与立项评审。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2.本年度每人作为主持人或成员只能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在研的省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或参与新一轮省教改项目,其项目成员可作为主持人或成员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每项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9人。
3.省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倾斜,项目主持人年龄需能够组织实施整个项目周期,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4.省教改项目向聚焦教学改革具体问题的项目研究倾斜;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其他立项申报条件说明详见“管理办法”。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对照立项指南,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充分挖掘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前瞻引领作用的选题,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2.各单位结合管理办法要求,根据申报限额组织内部遴选推荐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书需自行进行查重(可采用本科毕业论文检测系统或其他系统,重复率不超过20%)。
五、材料报送
1.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附件5)、申报书电子版(附件6)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书电子版需WORD格式。
2.项目申报书查重报告作为申报书附件,扫描成1个PDF文档,一并提交。
以上材料2024年10月8日11:30前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601),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教务处谭卜元,0451-86673207
邮 箱:jqujwc@126.com
教务处
附件:
附件1 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docx
附件2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 关于印发《哈尔滨剑桥学院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4 2024年省教改重大重点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