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剑桥学院2023年美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教学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高质量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学校美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将各类课程与美育教育同向并行形成协同效应,同时加强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美育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在高校美育工作中的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美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关事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数量

(一)立项范围

1. 各申报项目请参照《2023年哈尔滨剑桥学院美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进行选题,也可自主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进行选题,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鼓励跨学科专业联合申报,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建研究团队,发挥集体智慧和优势,选准研究方向,积极申报。

2. 已列入其他类课题立项或已结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立项数量

最终立项由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自批准立项起,研究时间为1年项目期满后须进行结题验收。

1.项目应结合人才培养实际,落实美育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强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积极在改进美育教育教学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课程美育方法和举措、提升专业课程和美育教育协同效应、促进美育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课程美育教学能力、健全美育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2.已列入国家级、省级、校级等的立项课题,不得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属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得再申报。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二)项目主持人及成员要求

1. 项目组主持人及成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 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应具有独立或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保证课题研究顺利开展并按时结题。

3. 申报人要从美育教学全过程、全方位进行探索,开展中华美育精神研究,体现原创性、开拓性和代表性,结合研究成果,推进学校美育工作改革。

4. 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限1项,作为参与人不得超过2项。

5每个项目主持人和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推荐程序

(一)申报材料

1. 项目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剑桥学院美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纸质文档一式3份,报送所在学院(教学部)。各学院(教学部)根据报送情况填写《2023年哈尔滨剑桥学院美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文档一式1份

说明:① 申报书封面的项目编号空着即可。

②申报书的尾页为偶数页码的,须附加空白页做底页。

2. 各学院(教学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论证并签署意见盖章统一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正德楼314),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qujwc@126.com。发送的打包材料及邮件命名:各单位名称+2023年美育教改项目”。

3. 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4. 学校二级学院(教学部)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确定2023年校级美育教改项目立项名单。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6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立项与管理

1. 教务处将美育教改申报项目报学校审议,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予以立项,并参照校级教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2. 美育教改项目期满,学校组织评估验收。参照哈尔滨剑桥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哈剑院[2022]8号)文件(附件4)要求,提供结题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项目期满须提交成果材料的要求:

《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应用报告、项目成果原件一份(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获奖证书等)。

其中,《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为必提交项,应用报告和成果提交一项即可(如有发表论文或著作则无需提交应用报告,项目无论文或著作等成果发表则需提交项目应用报告)。

1)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

2)项目应用报告:1万字以上,将项目的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环节中,并形成相应的应用报告。

3)论文:一般项目需围绕研究内容发表1篇以上教研论文。

4)教材:要突出教学改革和创新内容,须正式出版并被应用。

5)多媒体教学课件或软件:须正式出版或被采用,说明其先进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6)著作:要突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成果的社会效益和推广应用价值。

7)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项目参加人必须有相关成果成果包含研究报告或应用报告

3. 对达到标准和预期目标的项目,学校将认定校级美育教改项目,对验收不合格的将停止支持经费使用,终止项目资格。

 

联系人:张新亮(正德楼314)电话:0451-86673207

 

 

附件:

附件1  2023年哈尔滨剑桥学院美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docx

附件2  哈尔滨剑桥学院美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3  2023年哈尔滨剑桥学院美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  哈剑院教发〔2022〕8号(教务处  关于印发《哈尔滨剑桥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3年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