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剑桥学院关于2022年度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7浏览次数:10

根据省《2022年度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结题与往年项目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学校现组织2022年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改”)的申报与2020年度立项项目的结题工作。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别

项目分为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两类。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本次重点委托项目设立“四新”专项申报教师应开展前瞻性、探索性研究,切实发挥教改项目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导性、牵引性作用。

重点委托项目立项范围见《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1)。

(二)申报数量

申报人可自行选择申报重点委托项目或一般研究项目(同一个项目可兼报申请),两者学校分开评审(兼报的项目两面评审均参与),根据省最终配额确定上报名单。

为支持青年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研究,本次立项明确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即1977年1月后出生)主持申报项目数量分别占学校推荐重点委托项目和拟立项一般研究项目的50%以上。

(三)申报条件

1.重点委托项目。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校企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 人。

2.一般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3.负面清单。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近三年有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立项;此前承担的省教改项目未如期结题,该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研究;已立项的省级项目名称相近或内容相似的不能重复立项申报;作为主持人正在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能申报新的研究项目

4.其他。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另行组织专项申报。

(四)申报方式

1.重点委托项目。申报重点委托项目的教师填报《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4,以学院或教学部为单位向学校进行推荐,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

2.一般研究项目。申报老师填报《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拟立项汇总表》(附件1-3、《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4,以学院或教学部为单位,报送教务处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2018年立项至今,申请延期未结题项目;2020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项目。

(二)结题条件

1.重点委托项目结题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结题基本要求: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八版)》收录期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省教育厅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20199月以后刊发的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否则不再认定为结题支撑材料。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总文字**比不超过20%(相关检索系统由学校自主确定,不作统一要求)。

2.一般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由学校组织开展,结题基本要求:

《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原件一份(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获奖证书等)。

(1)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

2)论文:一般项目需围绕研究内容发表1篇以上教研论文。

3)教材:要突出教学改革和创新内容,须正式出版并被应用。

4)多媒体教学课件或软件:须正式出版或被采用,说明其先进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5)著作:要突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成果的社会效益和推广应用价值。

6)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项目参加人须有相关成果。

请各单位严格把关,确保结题质量,未达到结题基本要求的项目不允许申报结题,重点委托项目申报结题省教育厅审核未通过即终止研究。

(三)结题材料

1.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51-6

2.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7)。

3.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研究报告的《**检测报告》电子版。

4.结题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附件1-8)、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 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四)项目变更

项目结题时受理变更事项。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因故发生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变更、研究内容调整等情况,需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委托(一般)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1-9),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材料提交

1.项目申报

以学院或教学部为单位提交: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

2.项目结题

以学院或教学部为单位提交:结题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结题验收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研究报告的《**检测报告》电子版结题材料电子版、项目调整申请单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如有调整)。

以上材料2022年1215前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教务处 谭卜元18045198418

邮  箱:Jqujwc@126.com

 

 

教务处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