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剑桥学院2022年“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3浏览次数:22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深化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和主线,坚持价值引领、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有机融合,将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并行,形成协同效应,同时加强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专项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数量

(一)立项范围。

各申报项目请参照《2022年哈尔滨剑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进行选题,也可自主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进行选题,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鼓励跨学科专业联合申报,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建研究团队,发挥集体智慧和优势,选准研究方向,积极申报。

2.已列入其他类课题立项或已结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立项数量。

本次教学改革项目每个二级学院至少申报5项,教学部至少申报3项。

最终立项数量由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自批准立项起,研究时间为1年。

1.项目应结合人才培养实际,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强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积极在改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课程思政方法和举措、提升专业课程和思政课程协同效应、促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提高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健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2.已列入国家级、省级、校级等的立项课题,不得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属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得再申报。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二)项目主持人及成员要求

1.项目组主持人及成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 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限1项,作为参与人不得超过2项。

3.每个项目主持人和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推荐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各项目主持人填写《哈尔滨剑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文档一式3份,报送所在学院(教学部)。各学院(教学部)根据报送情况填写《2022年哈尔滨剑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文档一式1份。

各学院(教学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论证并签署意见后统一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正德楼314),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qujwc@126.com。

2.学校对二级学院(教学部)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确定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教改项目立项名单。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到2022年4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卜元(正德楼314)

电话:0451-86673207


四、立项与管理

1.教务处将“课程思政”教改申报项目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予以立项,并参照校级教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2.“课程思政”教改项目期满,学校组织评估验收。每个项目需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需录制相应的微课,并设计撰写相应的教学案例。对达到标准和预期目标的项目,学校将认定校级教改项目,对验收不合格的将停止支持经费使用,终止项目资格。


附件:

附件1  2022年哈尔滨剑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docx

附件2  哈尔滨剑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  2022年哈尔滨剑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