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对巩固和加强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专业素质和培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从2021年10月26日启动,到2022年6月24日结束,请各学院、各专业组织落实好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阶段时间节点如下:
工作内容 | 时间要求 |
题目申报 | 2021年11月12日之前 |
学生选题 | 2021年11月19日之前 |
教师下达任务书 | 2021年12月3日之前 |
开题答辩 | 2022年1月10日之前 |
完成开题报告 | 2022年1月15日之前 |
完成中期检查 | 2022年4月15日之前 |
论文定稿、重复率检测 | 2022年5月13日之前 |
答辩、教务系统录入成绩 | 2022年5月28日-6月5日 |
提交终稿、重复率检测 | 2022年6月10日之前 |
材料归档 | 2022年6月17日之前 |
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 2022年6月24日之前 |
一、工作安排
(一)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需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需保持一致。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做好动员工作,向师生宣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要求,强调对毕业论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四)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要求,制定科学、严密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毕业论文各项工作。
二、指导教师的确定
(一)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三)聘请校外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由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四)因专业特殊性,除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外,需要为学生配备企业或行业导师的,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三、选题和开题
(一)题目申报与选题
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本专业领域内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选题要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各专业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论文数量,不得低于专业论文总数的50%。
各二级学院需要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申报选题,鼓励各专业多申报选题,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空间。
学生在线选题,学生选题后,需经指导教师确认方为生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人数不能超过12人。学生选题后,应认真查阅与课题相关资料,为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做好准备。
(二)开题
1.在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后,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任务书应包括毕业论文(设计)主要任务与具体要求、进度安排、主要参考文献等。
2.学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开题报告。
3.学生的开题报告在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开题答辩。要求每个开题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设主席1人(需具备高级职称),配备秘书1人。开题答辩委员会要通过学生的陈述和回答问题情况,对学生的开题报告进行审议,并给出通过/不通过的意见。开题答辩不通过的学生,需要重新撰写开题报告和申请开题答辩。开题答辩要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各专业在开题答辩工作结束后,需提交开题答辩情况总结一份。
4.题目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有更改必要时,应由学生提出申请,二级学院进行审核。
5.开题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核查选题情况,包括:题目是否与往届重复、选题类别、是否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中期检查
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须根据任务书的进度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指导教师按照任务书进度要求定期检查和督促学生高质量地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五、重复率检测
(一)毕业论文(设计)定稿需进行重复率检测,重复率<30%,方可答辩。
(二)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需进行重复率检测,指导教师负责严格审核,最终稿未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学生,不予发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三)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和最终稿的电子版文件,需要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命名,上传到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
六、评阅、答辩
(一)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完成后,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进行评阅,并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二)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根据需要聘任校内外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每个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设主席1人(需具备高级职称),答辩委员会另需配备秘书1人。
(三)指导教师采取“回避制”,不可参加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四)答辩委员会需完成:答辩情况记录、答辩评分及答辩评语。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取答辩委员平均分,每个答辩委员需填写《答辩委员评分表》一张,报各二级学院存档。
七、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进行成绩等级评定。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评分,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答辩评分三部分构成,权重为4:2:4;答辩成绩取答辩委员评分的均值。根据最终评分确定成绩等级。
(三)各二级学院、各专业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记载,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成绩录入到教务系统中。
八、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及奖励
(一)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根据《哈尔滨剑桥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进行。
(二)对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由学校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奖励。
九、装订与存档
(一)毕业论文(设计)正文的打印装订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各二级学院需提供论文装订所需全部电子版文件。
(二)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应在学生离校前完成。单个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收纳到一个档案袋中,包括:
1.档案封面;
2.毕业论文(设计)文本;
3.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5.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报告;
6.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报告;
7.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卡;
8.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审阅评分表、答辩委员评分表、答辩评分表和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
10.设计图等其它需要存档的内容。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需提供两份,正本提交学校档案馆长期存档,副本由二级学院存档。
十、其它相关要求
(一)学生要认真对待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不得有学术不端行为,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各二级学院、各专业应建立学生考勤制度。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终止其毕业设计。
1.学院考勤累计缺勤15天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的。
2.论文经相关老师评阅认定为不满足任务书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