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立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4浏览次数:376


各二级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对巩固和加强学生创新创业知识和技能,提升创新创业素质和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2020年立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202111启动,到20211130日结束,请各学院组织落实好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各阶段时间节点如下:

第一阶段:提交项目第一、第二季度报告及中期检查报告(2021630日之前)

第二阶段:提交项目第三、第四季度报告及结题验收书(20211130日之前)

第三阶段:公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20221月)

各学院组织项目团队登录“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http://180.108.46.32:81/hljs_cxpt/,依次填写并提交《项目季度报告》《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项目结题验收书》,各项报告建议达到以下标准:

项目季度报告:共计4篇,每篇不少于500字。

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共计1篇,不少于1000字。

项目结题验收书:共计1篇,不少于3000字。可附与项目相关实物照片、已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获授权的软件、创业计划书、获奖证明材料等材料。

结题材料报送(20211130日)。各学院收集汇总各项目结题验收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相关成果材料,内容须保证与平台录入内容一致,报送至正德楼313室叶正欣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qujwc@126.com

学校验收(2021121-20211210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参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对结题验收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发布(20211月)。评审结果将通过“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发布,结果发布后各项目团队可到平台内自行下载结题验收证书,作为项目结题证明材料。



附件: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