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哈尔滨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
法定依据 |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哈政办规〔2018〕43号)第二条第十二款 |
办理条件 | 1、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企业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正常运营1年以上,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
申请材料 | 1、 哈尔滨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毕业证。 3、 企业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财务台账、报表等有关证明。 4、 申请人需提供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服务电话 | 0451-87681084、87681051 |
监督电话 | 0451--84656067 |
网址 | http://www.hrbrc.org.cn/Online_WorkNotice.aspx?itemId=C30F89C30A2011B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