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剑桥学院 关于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4浏览次数:6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0年工作要点》,以及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赛区活动筹备工作的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启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预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赛事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志臣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学生处、财务处、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构成,秘书处设在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大赛的培训指导、实施推进等工作;其他成员部门负责大赛的相应保障工作。

(二)本次校内比赛由学校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和遴选推荐工作。

二、赛道设置

根据教育部2019年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文件精神,校内选拔赛将举办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同时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与其他赛道参赛要求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关类型。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各赛道参赛规则要点

因国赛通知尚未正式发布,本次预通知中所采用的赛道参赛要求、参赛组别和对象规则的要点皆为参考上一届比赛通知《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见附件)制定,请各参赛队伍暂按此要求准备参赛项目。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1. 创意组。在2020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重点培育具有应用前景的高水平项目(如:围绕Nature/Science论文,国家级科技奖励等核心技术打造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2. 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 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初创组、成长组重点培育成长性(例如营收)好的企业参赛。

4. 师生共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20153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1. 公益组。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或者社会组织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 商业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五、赛程安排

1.项目挖掘和培育(20204月—20205月上旬)

本阶段主要进行宣传动员、组建团队,挖掘和培育项目,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撰写项目文本。

2.校赛(初赛)报名(20205月中旬)

各参赛团队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将另行通知。

3.校赛(初赛)比赛与项目评审(20205月中旬—6月中旬)

4.省赛(复赛):7月—8月,国赛(总决赛):8月—9月。

教务处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项目参赛资料完整、真实。

学校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通过参赛资料评审、网络视频答辩、线上会议会评等方式,对入围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校赛各级奖项并择优遴选项目代表学校参加省赛。

六、奖项设置及获奖奖励

本届比赛的奖项设定与奖励政策将随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发布后,另行通知。

对在本届校赛、省赛或国赛中获奖的学生,按照《哈尔滨剑桥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评定办法》,给予学分认定,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按照《哈尔滨剑桥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给予计算工作量。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原则上各学院参赛学生不低于学院学生总数的10%;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团队、教师工作室、创新创业社团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发现挖掘高质量竞赛项目;要深入挖掘校友资源,鼓励符合条件的校友创业项目参加竞赛,发挥大赛的品牌宣传作用,获得更多社会资源的支持和帮助。

2.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引导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名参赛,其中2019年度省级以上的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立项项目必须申报参赛且省赛成绩将作为重要的结题依据。

3.各二级学院可在“挑战杯”、“创青春”等与大赛关联性较强的赛事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和培育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

4.本通知为预通知,正式通知将在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后下发。未尽事宜参照第五届赛事要求开展前期准备,其他事项请关注学校后续通知。

    参考资料: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