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剑桥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0浏览次数:34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深化新时代黑龙江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优行动,大力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教书育人能力素质,推动新发展阶段思想政治理论课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更好发挥高校思政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作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 重点项目


要求紧扣新发展阶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质量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拟设立10项,研究年限为3年。应严格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题目进行申报。


(二) 一般项目


要求针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学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分为如下3种: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项目,拟设立20项,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 教学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项目,拟设立10项,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 法改革创新研究。


3.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拟设立30项,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一批具有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青年教师。


(三) 指导项目


要求针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学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等进行研究。拟设立40项,研究年限为2年。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重点项目的主持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以上(含副高) 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相关课题研究。


3.一般项目中的“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在40周岁(1981年12月20日后出生)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2年。


(2) 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肯定。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申报: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获奖者;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获奖者。近2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省级课题,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主要成员。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研究项目:


(1) 承担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四信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尚未完成者。


(2) 所主持的省部级教改项目自201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 近三年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各类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我校根据要求可申报3项。


2.申请者根据申报项目的类别,在附件2-附件6中下载相应的《立项申报书》,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3.以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单位,集中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4.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照分配名额和要求组织教师申报,教务处负责审核把关并进行统一报送。


5.项目经费与使用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发〔2017〕9 号) 要求执行,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 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各校应按照不低于1: 1标准落实配套经费,并保证项目资助经费专款专用,鼓励高校间的思政课教师协同开展教学研究。


6.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3日,请报送以下材料至教务处:


(1)《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附件7) 电子版和1份加盖公章的纸质件。


(2) 每个申报项目的《立项申报书》的电子版和3份加盖公章的纸质件。


以上材料纸质件请报送至正德楼314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至电子邮箱jqujwc@126.com。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评审结果等同于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指导项目由项目所在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申请者应认真阅研《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五年申请资格。


5.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项目《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6.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 谭卜元,联系电话: 0451-86673207,地址:正德楼314)


 


附件: 

附件1:2021年教学课题指南.doc

附件2重点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5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6指导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7: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