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剑桥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浏览次数:33

学校所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现启动2021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别及数量

  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

  一般研究项目我校有6个核定名额,重点委托项目我校有1个推荐名额。

  重点委托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1)。

(二)申报要求

  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 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创新创业奖补项目不包含在内。

  按照《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黑高工联委〔2015〕14 号)要求,省教育厅将另行组织相关专项的申报工作,故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师的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立项申报书(附件1-5)纸质版一式三份并电子版,项目类别标明“一般研究项目”、“重点委托项目”。

  2.相应的申报项目填写“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审定汇总表”(附件1-3)、“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4),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注意,申报资格、申报书中涉及的支撑材料的真实性等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审核,教务处对所报材料真实情况进行抽查审核,若发现材料有虚假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以上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正德楼314)。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自2017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

  (二)结题方式

  一般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由项目由学校全权负责,经学校批准结题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予以备案。

  项目调整相关事宜均按照学校具体要求在校内予以办理,原则上项目名称及负责人不得变更(须与已发文件一致),项目调整相关手续校内留存,省教育厅按需调阅。

  重点委托项目结题工作由黑龙江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完成。重点委托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八版)》收录期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2020年9月以后刊发的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否则不再认定为结题支撑材料。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总文字借鉴比不超过 20%(检测系统不作安排)。

  (三)结题材料

  1.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6和1-7),电子版一份发送至教务处。

  2.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8)纸质版一式两份并电子版。

  3.重点委托项目研究报告《查重检测报告》电子版。

  4.项目结题佐证材料,主要包括:

  封面(附件1-11)、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调整申请单(如有)、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汇总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发至教务处。

  5.如项目有调整需求,填写项目调整申请(附件1-9,附件1-10)纸质版一式一份并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


三、申报时间

  申报至学校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卜元        联系电话:86673207

  地址:正德楼314      电子邮箱:jqujwc@126.com

 教务处

2021年12月9日

附件1-1 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pdf

附件1-3 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审定汇总表.xlsx

附件1-4 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1-5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1-6 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般研究项目).xlsx

附件1-7 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重点委托项目).xlsx

附件1-8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docx

附件1-9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调整申请单.doc

附件1-10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调整申请单.doc

附件1-11 佐证材料封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