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申报工作。2021年,计划立项221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二至三年级学生,其它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
(二)已获往年各级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每个项目组人数上限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配备相关学科指导教师1-2人。
(四)项目负责人限主持一个项目,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五)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一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六)项目选题可由学生自拟,也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
(七)鼓励学生跨学科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项目归属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三、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教师指导下填写《哈尔滨剑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经指导教师审核后,上报至负责人所在学院。
四、评审方式
(一)校级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需要同时遴选出推荐项目。
(二)各二级学院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宣传动员、项目征集、评审立项等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应保证公平公正。
(四)各二级学院应广泛向学生征集项目,择优立项(校级)和推荐。
(五)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在各学院推荐项目中产生。由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未能推荐至省级和国家级的项目,仍作为校级项目立项。
(六)项目数量分配。各二级学院最终立项和推荐数量见下表(数量分配依据见附件):
学院 | 立项数量 | 推荐项目 | ||||||
总数 | 创新训练 | 创业训练 | 创业实践 | 总数 | 创新训练 | 创业训练 | 创业实践 | |
教育学院 | 40 | 28 | 8 | 4 | 20 | 14 | 4 | 2 |
机电学院 | 28 | 20 | 6 | 2 | 14 | 10 | 3 | 1 |
电信学院 | 53 | 37 | 11 | 5 | 27 | 19 | 5 | 3 |
工管学院 | 43 | 30 | 9 | 4 | 22 | 15 | 5 | 2 |
艺术学院 | 23 | 16 | 5 | 2 | 12 | 9 | 2 | 1 |
外语学院 | 34 | 24 | 7 | 3 | 17 | 12 | 3 | 2 |
合计 | 221 | 155 | 46 | 20 | 112 | 79 | 22 | 11 |
各二级学院三种项目类型立项数量均不能超过本学院分配指标,如本年度不能完成,将在下一年度缩减学院分配指标;能够如数完成的学院,下一年度数量予以增加。
(七)参考评审标准见附件,各学院可自行制定本学院评审标准。
(八)各学院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后,将拟立项项目、推荐项目报送教务处,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备注 | |
1 | 2020年12月1日前 | 成立专项工作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 人员分工、工作流程、评审规则等 |
2 | 2020年12月8日前 | 对师生进行宣传动员 | 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 |
3 | 2021年3月26日前 | 完成本学院项目征集,做好评审准备 | |
4 | 2021年4月9日前 | 完成项目评审,将结果报教务处 | 需要确定立项项目、推荐项目 |
以上时间节点,除第4项外,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附件:1.哈尔滨剑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模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