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4浏览次数:55

各学院(教学部):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2016级—2018级学生期末考试将于201971日至7月12日进行。本次考试要按照考试相关规定要求贯彻落实学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会议”精神。以发挥成绩考核导向、激励、反馈、评价功能为宗旨,要把提高考试质量和进一步加强以端正考风为突破口的学风建设做为工作重点抓实抓好。

有关要求如下

1.进一步加强和明确校院二级管理,强化学院(教学部)的职责和权力,充分发挥各学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学院(教学部)要针对考试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可操作的行之有效的保证措施。各学院(教学部)对本部门成绩考核与管理进行安排和部署,并监督、检查成绩考核与管理各环节的情况,处理突发事件。

各学院(教学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有关成绩考核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命题、巡考、监考、评卷、成绩核定登录、试卷分析、试卷检查等各环节的要求,落实责任。

2.试题命题的要求

各学院(教学部)和教研室要特别重视加强对命题的容量、难度审核,命题要体现教学大纲的要求,对试题的容量、难度进行合理把控。要严格防止泄题,发现泄题现象,坚决严肃处理。

进一步推进教考分离工作,执行相同教学大纲的由名及以上教师任课的同名课程,由学院(教学部)统一组织命题,原则上要求流水阅卷。

3.阅卷与成绩评定要求

在期末考试前,各学院(教学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所有课程的平时成绩考核评定情况。

各学院(教学部)要加强管理,认真组织好试卷评阅、成绩核定登录工作。评卷要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评定成绩,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

按时完成试卷分析,切实发挥成绩考核对教学工作的诊断、导向作

4.考试要求

各学院(教学部)要严格审查学生考试资格,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将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报各学院备案,各学院汇总后列出每门课程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各学院要系统广泛开展考风考纪及诚信教育,通报考试具体安排,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在考试期间,学校巡考工作组将对考试情况进行巡查。各学院要安排好巡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落实到人。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规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教务处

                                         2019614